投资额:5~10万
为迎合环保口号,塑料袋换装
11/04 15:11 来自 
神州加盟网
1816浏览量
  据了解,商务部昨天全文刊出了这份名为《商务部办公厅、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工商总局办公厅关于<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商务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近日联合发出通知强调,用于装盛生鲜等食品的塑料包装袋不得具有提携功能,且须符合食品包装相关标准。
    据介绍,其中所称预包装袋是指,除食品外,其他商品进入零售渠道前,由商品生产者提供、随附于单件(组)商品、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的塑料包装袋可视为预包装袋。三部委在《意见》中称,4月16日发布的《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公布之前向生产企业(批发商、进口商)采购,且符合《要求》中卫生与厚度规定,但未印制标识、环保声明和功能性声明的塑料购物袋,凭采购凭证可继续销售、使用至2008年9月30日。
    三部委表示,基于食品安全和卫生等方面的考虑,商品零售场所向顾客提供的各种材质的袋制品,应向依法设立的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并索取相关证照,建立相应的购销台账,以备查验。
  与此同时,商务部还明确规定,不管是零售场所还是超市不得接受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免费或有偿提供的来历不明、相关标示不全、图案文字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各类袋制品。
想加盟,怎么联系?
(24小时内获得回复和项目资料)
×
提交成功
长按图片保存二维码
加客服小盟领加盟礼包
相关推荐
热门加盟项目 热门加盟行业 热门项目库
加盟小助手
1对1指导
盟信通认证
省时省心
保障计划
先行赔付
无忧服务
24小时服务
免费索要资料
×
立即留言(24小时内获得回复和项目资料)
关闭 企业客服

更多商机等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