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也纳酒店推出合作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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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多途径寻找项目资源,加快集团在全国各地区的发展。
目标地区: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及经济发达地区。
项目拓展方式:直营物业租赁(含酒店租赁、承包经营)、品牌加盟(含委托管理)。
中介服务费计算办法:
一、 直营物业租赁(含酒店租赁、承包经营)
以优先年租赁的平均月租金(或月承包费)为计算基数;
1、介绍项目信息,并“协助”项目双方见面洽谈、签订初步合作意向书的,中介服务费为基数的10%;
2、介绍项目信息,并“协助”项目谈判、完成项目签约的,中介服务费为基数的50%;
3、特殊奖励:如果项目属于好项目,介绍项目者运用特殊关系“协助”完成项目谈判、签约的,将给予基数的作为中介服务费;并且根据项目好的情况,将额外给予酬谢费用。
二、 品牌加盟(含委托管理)
以一次性的(或委托管理)顾问费总额为计算基数。
1、介绍项目信息,并“协助”项目双方见面洽谈、签订初步合作意向书的,中介服务费为基数的10%;
2、介绍项目信息,并“协助”项目谈判并完成签约的,中介服务费为基数的30%。
三、 特别说明:
1、本项目拓展奖励办法施行的前提是该项目成功签约并实施;
2、本奖励办法适用于本公司以外人员联系的拓展项目;
3、本奖励办法中“协助”一词是指:由联系人自行承担全部联系、招待费用。 点击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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