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修资质是指从事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活动的企业所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和能力证明。根据相关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资质通常分为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两大类,每一类下又根据企业规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和业绩等因素细分为不同等级,如乙级、丙级等。
设计资质
设计资质侧重于企业的设计能力、设计团队的素养及设计成果的质量。具体要求包括:
乙级标准:从事建筑装饰设计业务4年以上,独立承担过不少于3项单位工程造价在500万元以上的建筑装饰设计并已建成,无设计质量事故。单位需有较好的社会信誉和经济实力,专职技术骨干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人。
施工资质
施工资质则更侧重于企业的施工管理、施工技术、安全生产及工程质量确保能力。具体要求包括:
一级资质:企业近5年承担过3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1000万元以上或三星级以上宾馆大堂的装修装饰工程施工,并且工程质量合格。企业经理需要具有8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职称,总工程师需要具有8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装修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相关职称。
二级资质:企业近5年需要承担过2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或10项以上单位工程造价5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并且工程质量合格。
业务范围
(一)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装饰设计等级二级及二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二)丙级建筑装饰设计单位:承担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三级及三级以下的民用建筑工程装饰设计项目。
本标准颁发后,建设[1992]786号文《建筑设计装饰单位资格分级标准》同时废止。
注:1、建筑装饰设计,指单位建筑装饰工程造价每平方米3000元以下的项目。
2、专职技术骨干指下列人员:
(1)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
(2)取得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3年以上的人员;
(4)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5年以上的人员;
(5)中专毕业,从事本专业7年以上的人员;
3、达到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装备及应用水平的考核标准与《建筑装饰设计装饰资质分级标准》中的指标相对应。
4、相关行业社团,指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及其地方建筑装饰协会、中国建筑学会及其设计分会。
1、公司支持:
①公司免费陪送加盟商开业的促销物料和相关产品。
②公司根据代理商的发展需要,可安排专职人员协助,指导,基本工资由公司支付,代理商负责支付奖金及市场开拓费用。
③加盟商进货标准:由代理商按公司统一加盟价供货。
④代理商每发展一个新加盟商(经公司核准),公司免费提供店面整体形象设计及相关的形象物品。
⑤乙方自签订协议起,一周内必须选派一名店长到甲方处接受综合培训,学期7—15天,期满合格后颁发结业证书。
2、保姆式服务:
①我们给您提供系统的选址方案,并派经验丰富的市场人员为您出谋划策。
②我们免费为您的量身设计公司统一的形象店,并有专门的设计师跟进指导新店装修。
③我们根据当地市场的具体情况,为您筹备新店所需的产品及物料,为新店的开业策划可行的促销活动。同时以成本价提供相关的宣传物料。
④我们为您提供长期的市场指导、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营销模式。
3、免费培训:公司将免费为加盟商培训管理人员,加盟商可派员工到本公司接受实战培训(3-5天),内容包括:产品知识、销售技能、货品陈列、促销、礼仪等。
4、提供相关资料:产品注册商标、卫生检验报告、经营说明。
物流和服务支持系统,现代化的管理软件,科学快速的服务终端门店;现代化的生产车间,专业的物流配送,不错的生产人员和物流人员能为加盟商提供更快速、更满意的服务。
提供管理培训:店员,销售,陈列,售后服务等。,物流和服务支持系统,现代化的管理软件,科学快速的服务终端门店;现代化的生产车间,物流配送,不错的生产人员和物流人员能为加盟商提供更快速、更满意的服务。
营销和服务支持系统拥有一只不怕困难、锐意进取、不断创立的团队,能对加盟商进行全程顾问式服务,解决加盟商的后顾之忧。
1、详细阅读公司招商资料,可向我司工作人员索取,确定加盟意向,填写加盟申请书;
2、加盟商对代理城市和商圈进行实地考察,做前期准备;
3、公司对加盟商的资料和资信进行调查,并对加盟地区和店铺调研考评;
4、与我司营销部负责人就合作具体事宜作详细交流,协商加盟契约书;
5、经过公司对意向加盟商的审核合格后签订正式的加盟连锁契约书、同时交纳提高/增加金办理相关手续;
6、按照加盟店装修标准在我司指导下,完成店铺设计和装修;
7、由我司区域营销服务人员配合完成物流配送、加盟店陈列;
8、公司对加盟商进行加盟经营管理和技术的全方面培训;
9、店铺验收合格、进入终端市场运营阶段,公司定期指导运营。
1.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与个人资料和企业营业执照及银行资信;
2.不得经营其它的商品,不得经营其它品牌的同类产品,或以其它来源的产品冒充本公司的系列产品出售;
3.连锁总部授予使用的本公司标志、微章,不得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外使用,合同期满后的一个月内,如双方不再续约,归还相关物品;
4.经营者须向连锁总部陈述经营思路,以求得磨合与沟通。